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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人讲堂(第143讲):赵法生教授谈“孔子的哲学突破和三代宗教”

文/武娜 图/张懿

10月29日晚,山东大学犹太教与跨宗教研究中心、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特聘教授赵法生做客“天人讲堂”第143讲,题目为“孔子的哲学突破和三代宗教”。

赵法生教授首先以近代以来著名学者对儒家文化的研究和思考为引言,展开了对孔子哲学思想与殷周文化关系的探讨,并对孔子哲学思想研究的现状进行了梳理和评述。赵教授指出,胡适、李泽厚、余英时三位学者在研究中已意识到孔子与殷商文化之间的关联,但这种关联尚未得到系统阐释。例如,胡适在《说儒》中提出了孔子与殷商文化的关系问题;李泽厚沿着这一思路,将儒家哲学的根基追溯至巫史传统;而余英时则用巫文化来解释孔子的天命担当意识。赵教授认为,孔子生活在古代宗教与哲学思维的转折期,若抛开三代宗教,便无法深入理解孔子人文思想的成因。三代宗教,尤其是殷周宗教是孕育孔子哲学思想的温床,只有深入把握二者之间的内在联系,才能厘清孔子思想的历史渊源,理解其在中国文化史上的地位。这是值得学界与各方共同探讨的重要课题。

接下来,赵法生教授进一步探讨了孔子对殷商巫术文化和鬼神祭祀的态度。他认为,孔子对于古代宗教中某些成分,特别是与巫文化相关的内容,态度更为积极。比如,孔子具有预兆思维、孔子曾根据殷商文化为自己解梦、参与乡民傩祭、孔子及弟子对于殷商丧礼之继承、以及《论语》中关于命运的言论,都反映了他对“天命”的信念。尽管孔子的许多行为贴近殷商的巫文化,但他并未全盘继承,相反,从精神内涵而言他对殷商巫文化进行了一定的改造,尤其是在“天命观”的问题上,孔子将殷商原本消极无为的自然命运观与西周积极有为的道德伦理天命观进行融合。孔子对于天命的强烈使命感与担当意识,是殷商、西周两种宗教文化综合作用的结果。孔子通过综合殷商巫文化和周代伦理宗教,完成了对于古代宗教信仰的转型,从而为其哲学突破奠基。

最后,赵法生教授总结道,孔子的哲学突破基于三代宗教的传统。他既是三代信仰的总结者,又是儒家思想的开创者。他在三代宗教信仰的基础上开出了儒家道德与人的主体精神。三代宗教尤其是殷周宗教乃是孕育儒家人文道德思想的文化母体。孔子是联通并跨越古代宗教和人文主义哲学两个时代的文化巨人。然而,尽管儒家天命信仰可以支撑士君子的道德生命,却无法解释世间经常存在的德福背离现象,因此未能为个体终极关怀提供完整的支撑。这一局限为古代宗教的存在留出了空间,为佛教的传入、道教的产生与发展创造了条件。正因如此,儒释道三教文化共同构成了中国文化的核心。

本期“天人讲堂”是“庆祝山东大学犹太教与跨宗教研究中心成立30周年系列讲座”之一,山东大学犹太教与跨宗教研究中心副主任李海涛副教授主持,中心主任傅有德教授出席讲座。讲座结束后,现场师生围绕“天命解释权和道德审判权的群体归属”、“天意如何传达至统治者”、“福德背离”等问题与主讲人进行了交流。(审核:王强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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