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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家富:《从治理术分析到主体化伦理建构:福柯权力理论新探》(《江苏社会科学》2026年第3期)

福柯对权力理论的分析有别于施米特的主权理论,前者指出现代西方权力基于一种更具渗透性和规训性的操作。福柯的理论经历了一种发展过程,即从早期对“权力-知识”的结构分析到晚期对“主体性-真理”的理解,可谓走向一种对自我技术的探讨。福柯提出了“规训式生命权力”“治理术”等核心概念,揭示了现代政治如何通过“正常化”与行政管理,实现对生命的全面操控。他对人进行深层解读,通过“主体化”“告白主体”等概念揭示了现代主体如何在权力关系中被生产和塑造。福柯的探讨以他一贯的谱系学方式进行,但他晚期寻找一个更长的谱系,直指古希腊和整个古典世界的传统,这是一条从自我的诠释学到主体化理论再走向关注自我的有迹可循的路径。对于自己早年提出的生命政治的问题,福柯晚年在古典世界的关于自我操练的伦理实践中似乎找到了消解的方法。他建构了通过“自我关注”和“自我训练”重获自由的非暴力、内在化的主体化伦理和抵抗哲学。福柯晚期思想的转向,为我们理解对西方现代性的批判与抵抗提供了新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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